辽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审核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及名称变更;审定市直机关科级及科以下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及名称变更。
(二)审核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及名称变更。
(三)审核市直相当于正副县级事业单位设立、合并、撤销和名称变更;审定市直相当于科级及科以下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撤销和名称变更。
(四)审定市直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包括部门管理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和名称变更。
(五)研究拟定县(市)区、乡(镇)和市直党政群机关部门职能的划分和调整。
(六)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编制总数分配;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及编制调整;审定乡镇机关人员编制及编制调整;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新增财政拨款编制;审核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及调整;审定市直事业单位经费自理编制。
(七)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副县级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审定市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级及科以下领导职数。
(八)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及管理办法;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研究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指导县(市)区、乡(镇)机构编制工作。
(十)研究拟定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群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十一)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十二)审核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方案)。
(十三)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